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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建协议

作者:  来源:  发布日期:2012-10-19

 

教育部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共建教育与开放经济

研究中心合作协议

 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加强教育改革发展基础性、战略性重大问题研究,提高教育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,教育部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决定共建“教育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与经济研究中心”(以下简称研究中心)。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规划与战略研究中心建设的有关规定,经双方协商,就共建研究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建设目标

依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贸易优势学科群,以教育与经济增长、教育与对外开放为主要研究方向,整合多学科力量,汇集国内外优秀人才,把研究中心建成国家教育规划与战略研究领域的重要咨询机构、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一流智库、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学术研究中心和国际科研合作基地。

二、主要任务

聚集多学科研究力量,开展关于教育与经济增长、教育与对外开放等方面基础性、战略性问题的研究,推动相关领域基础理论创新;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战略咨询,提出政策建议;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参与教育规划和相关调研工作;开展相关学科与研究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工作;开展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。

三、组织与运行

研究中心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实体性研究机构,主要依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等学科优势,整合国内外资源,根据研究任务,建立长期、稳定的研究团队,中心主任由学校领导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,并设置常务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。

研究中心按照教育规划与战略研究理事会的有关规定运行,完成理事会赋予的任务,享有相应权利。

四、双方责任

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负责研究中心日常管理工作。按照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有关政策支持研究中心建设,给予办公经费及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支持,赋予研究中心高度人事自主权,落实人员编制,并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内教师职称评聘、兼职教授聘任等方面给予较大政策上的倾斜,以支持研究中心发展。

教育部对研究中心工作给予业务指导,并通过课题和项目形式提供经费支持,委托开展重大课题研究,接受研究中心人员到教育部挂职或借调工作,并在相关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。

五、附则

本协议一式四份,双方各执两份,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